各市政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昆山市市政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政施工与监理企业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昆住建通〔2024〕4号),我局对2023年在我市承接市政工程业务的施工、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业绩、信用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初评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附件2)。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局市政科,联系电话:0512-57363236。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