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昆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劳动关系和谐创建评估活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贯彻落实江苏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实际,制定了《昆山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现将《昆山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请各区镇及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昆山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昆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