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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通知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0-09
关于开展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昆人社就〔2021〕20号

关于开展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10-11 14:58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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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花桥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张浦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局(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和优化人才配置中的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保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昆政办发〔20197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中认定。同等条件下诚信及红榜企业优先。

二、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并相应通过2020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

(二)综合实力。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原则上满3年,近2年所从事的人力资源服务主营业务,年均营业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年均利税总额超过100万元,固定资产有一定规模;

(三)服务能力。在参与配合市“20+20”人力资源合作计划,科学布局省外人力资源基地网络,组织输入外地优质人力资源方面表现突出,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积极参与我市重点龙头企业用工保障的优先;

(四)合规状况。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规范经营,无虚假广告;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认真落实四项诚信服务制度,诚信服务到位,诚信档案健全;无严重违法经营和失信行为。

(五)社会责任。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履行就业促进、用工保障、对口扶贫、行业自律等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政府、行业和社会各界组织的各类活动,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为行业发展作出贡献。

三、认定方法和程序

认定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认定程序主要包括推荐申报、资格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通报表彰等。

(一)推荐申报。区镇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注册且税收在本区域的候选企业遴选及推荐工作,形成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人社局。

(二)资格审核。对照认定条件,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征求市场监管、税务、征信、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对申报材料相关内容进行核实。

(三)实地考察。根据需要前往候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相关内容进行核实。

(四)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组,召开评审会,听取申报企业的业绩陈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候选企业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拟认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名单。

(五)社会公示。将拟认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通报表彰。对被认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的,由市人社局发文通报表彰。

四、奖励办法

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每两年认定一次,每次不超过10家。对被认定企业,由市人社局授予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称号,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昆政办发〔201971号)规定给予每家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

1.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推荐表;

2.申请报告(按照认定条件5个方面的要求逐项描述,不少于800字);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含劳务派遣)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固定资产情况(包括房屋、土地、车辆、传真复印机等购买凭证复印件);

5.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报表、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总部在昆山的,按合并报表汇总计算,合并报表应完整披露列入合并范围的被控制企业;

6.企业在昆山市内近2年税务部门纳税额数据(以税务部门开具的涉税证明为准),企业总部在昆山的,按合并报表汇总计算,合并报表应完整披露列入合并范围的被控制企业;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7.企业曾获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企业诚信服务档案、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对口扶贫、公益服务的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按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报送推荐表(word文档)和附件材料(PDF文档)的电子文档。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弘扬创新导向,重点推荐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新兴业态和拥有创新产品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着力培育一批有创新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规模企业。

(二)参加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认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认定工作负有诚信及合规义务,对申报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档请于202111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产业科。联系人:蔡范丰。联系电话:57350072。邮箱:rsj_rlcy@ks.gov.cn。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D915室。

附件: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推荐表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09日      


附件: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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