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第十三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苏州获奖作品引导扶持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18〕118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苏州市优秀群文重点立项作品第三笔批扶持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19〕92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繁荣艺术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9〕126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江苏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9〕169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以上财政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9〕178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群文重点立项作品第一批扶持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0〕54号),下达各项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表。
请各单位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围绕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第十三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苏州获奖作品引导
扶持经费分配表
2.2019年度苏州市优秀群文重点立项作品第三笔批扶持经费分配表
3.2019年度省繁荣艺术专项资金分配表
4.2019年江苏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5.2020年省以上财政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6.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群文重点立项作品第一批扶持经费分配表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