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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wsjkwyh/2021-00106
综合政务通知
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8-09
关于印发昆山市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1-08-09 15:42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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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昆山市2021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76

昆山市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质量管理的强有力抓手。为进一步强化年度目标管理,提升实施效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关于做好2020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运行便函〔20203号)和《关于做好2021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的通知》(苏卫健基层便函〔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昆山市淀山湖人民医院和昆山市周庄人民医院。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持续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2021年力争新增淀山湖和周庄人民医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对已经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单位,持续推动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条款的达“B/A”率;所有单位对照标准更新系统数据,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昆山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活动内容

1.提高技术指导精准性。市级将调整优化专家队伍,切实发挥好专家作用,开展常态化活动培训指导,确保基层机构负责人及全体职工对活动工作年有目标、建有标准、干有规范;加强重点评价条款的培训督导,切实帮助基层提高综合服务管理能力。

2.提高医疗护理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各单位结合疫情防控,补齐基层疫情防控措施和能力短板,加强医疗安全质量服务规范培训和执行,进一步强化医疗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推动医疗护理等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实,确保患者安全。

3.提高现场复核一致性。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机构对提供材料真实性、一致性的主体责任,对市级专家复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基层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各单位要建立专家现场和线上材料复核责任制,省将组织专家对各地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机构开展一致性复核评价工作。

四、活动进度

1.学习培训。5月至7月上旬,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省新修订的评估标准及条款解读课件,完成相关的学习培训。

2.昆山市级审核。7月至8月,昆山市卫健委对基层卫生机构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731日前将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名单上报至苏州市卫健委,831日前将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名单上报至苏州市卫健委。

3.苏州市级审核。苏州市卫健委将组织专家对每个重点建设单位分专业领域提出改进意见书,指导基层机构及时改进。根据各地需要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机构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

4.江苏省级复核。省组织专家将对苏州市级推送拟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信息资料开展线上复核,对省线上材料复核合格的基层机构,开展现场一致性评价。

五、有关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质量改进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活动推动和压力层层传递力度,将具体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2.进一步对标提升。各单位要把工作重心放在能力提升重点问题解决上,切实对标找差,补齐短板,真正取得实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

3.进一步激励引导。江苏省明确将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纳入社区医院评估认定的一项重要条件。我市将对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总体实施效果突出、实现服务能力整体显著提升的中心,在年度评先评优中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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