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晨6点之间的期间。
工程名称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地点 申请开始时间 申请结束时间 作业 内容 1 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二批)S1-TS-07标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玉山广场站、白马泾路站 2021年10月9日22:00 2021年11月6日6:00 为保证夜间施工混凝土浇筑连续性及盾构推进的连续性 2 弘辉首玺豪园C地块6#楼7#楼8#楼10#楼11#楼变配电站12#楼、变配电兼开闭所、垃圾房、门卫工 弘辉建设开发(中国)有限公司 江苏长建建设有限公司 黄河中路121号 2021年9月25日22:00 2021年9月26日6:00 夜间大体量砼连续浇筑1-15/T-A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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