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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作业证明2021-9-27

时间: 2021-09-27 17:05 来源: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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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晨6点之间的期间。

工程名称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地点

申请开始时间

申请结束时间

作业

内容

1

昆山西部医疗服务中心二期工程(科技研综合楼、医疗辅助楼)

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巴城镇前进西路北侧、祖冲之路西侧

202192922:00

20211016:00

桩基工程需要连续施工

2

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土建施工S1-TS-14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环路站

202192722:00

202110226:00

西环路站搅拌桩施工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0512-57379128  传真:0512-5737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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