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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作业证明2022-5-12

时间: 2022-05-12 16:37 来源: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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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晨6点之间的期间。

工程名称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地点

申请开始时间

申请结束时间

作业

内容

1

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公路桥 SG5    

昆山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开区震川大桥

202251722:00

20225196:00

施工工艺要求施工过程连续不间断

2

中山纪念堂修缮及配套用房建设工程二期      

昆山市人民政府机关房产管理所

天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昆山市南后街东侧、新阳街北侧

202251422:00

20225166:00

地下车库A-1 1-21轴基础底板连续浇筑

3

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同丰路桥、孔巷大桥SG4      

昆山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丰路桥

202251422:00

20225166:00

钻孔灌注桩施工需在施工过程不间断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0512-57379128  传真:0512-5737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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