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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法检司”签署三方协议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实效

时间: 2022-11-01 14:39 来源: 昆山市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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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山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明确三方行政争议化解职责,构建信息共享、业务协作、线索移送、理论研究、宣传引导等多项机制,推动全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再上新台阶。

一是以“诉源治理”强内力,保障监督实效。严把关键少数关、依法决策关、法制审核关、执法监督关,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行“普法明理+协调化解”,确保群众在行政执法“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得到最准确权威的释法说理,确保源头压降行政争议。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自我修复及纠纷化解机制,“法检司”三方在办理诉讼、依申请监督及复议案件中,发现相关不当或瑕疵行政行为、容易引起涉稳风险的,及时启动专项研究机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自行调处建议工作函、风险提示函等,要求主动纠正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监督指导争议化解工作。

二是以“规范复议”添动力,夯实办案基础。牢牢把握行政复议兼具争议解决、权利救济和内部纠错的三重作用,将实质性化解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推进行政复议由“书面审理”向“听证审理”“调查审理”转变,经听证、调查案件占比不低于60%。全面掌握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原因及当事人核心诉求,推动行政争议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努力让行政程序成为行政争议的“终点站”。高位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直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全市逾40%的行政复议案件通过调解妥善处理,同比提高12.5个百分点。

三是以“联勤联动”聚合力,强化调处力度。签订三方《框架协议》,联合法院、检察院重点跟踪、督办疑难复杂案件协调化解工作,依法稳妥解决一批涉众型行政争议。针对疑难复杂重大行政争议案件,建立“一府+两院+N个行政机关”联动化解争议格局,坚持巩固府院联席会议常态化机制,压实区镇、部门行政争议调处化解职责,推动各区镇、相关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依托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即接即办、联调联处,强化跟踪督促,强化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争议化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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