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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7-29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3号)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3号)

时间: 2021-07-29 17:5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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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现就进一步强化交通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1.7月29日20:00起,对因工作或其他原因,确需每日往返或频繁通过省界查验点的驾驶南京牌照车辆的通勤人员,持居住地社区有效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可自由通行。

2.7月29日20:00起,火车站、道路客运站来自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江苏省宿迁市,四川省绵阳市、成都市、宜宾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低风险地区(后续随中高风险地区变化做相应调整)的来苏返苏人员,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自由通行。对健康码为绿码但无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的旅客,须转运至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立即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自由流动;对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旅客,须转运至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采取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醒广大来苏返苏旅客,出行前主动做好核酸检测和自我健康监测,到达后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和相应管理措施。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来源:苏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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