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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8-05
关于“苏康码”规范转码的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6号)

关于“苏康码”规范转码的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6号)

时间: 2021-08-05 17:09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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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规范开展“苏康码”转码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转码范围
1.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南京禄口机场经停史的黄码人员,经本人承诺并核验,按要求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时间不少于24小时),可以到社区申报转码。
2.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14天集中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且完成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可以到社区申报转码。
3.入境人员,14天集中医学观察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且完成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可以到社区申报转码。
4.南京市和扬州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14天集中医学观察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且完成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可以到社区申报转码。
二、工作流程
1.持码人持相应证明,至居住地所在社区申报;
2.由社区工作人员根据以上转码要求审核通过后上报街道“苏康码”操作员;
3.由街道“苏康码”操作员通过系统上报;
4.经区(县)板块扎口审核,完成转码。
三、咨询方式
可通过12345进行相关咨询。
四、注意事项
涉及批量转码的,请各地严格按照2021年7月28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下发的市社会及社区组【2021】5号文件《关于明确“苏康码”批量转码工作机制的通知》执行。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来源:苏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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