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民政府
昆山市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昆山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0-15 17:02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农贸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紧密结合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有机垃圾处理全链条”的总体要求,建立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有效模式。2019年9月底前完成农贸市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添置完善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垃圾精细化分类工作。2020年起,建立农贸市场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逐年提升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支持,保障所需资金,强化国有、集体农贸市场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在分类标准上,结合农贸市场垃圾产生的特点,优先实施“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在推动重点上,鼓励直运模式,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总体设计,成熟一条线路推动一条线路,形成由线到片、由片到面的工作推动次序。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化运作,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农贸市场特点重点探索有机垃圾的分时收集、集中处置、循环利用的有效路径。完善相关标准和措施,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收运工作。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组织领导

成立昆山市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场合同监管科科长、各分局分管副分局长任副组长,市场合同监管科相关人员、分局市场条线专管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和监管,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监管科,市场合同监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和监管农贸市场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并对农贸市场有机垃圾收集开展调研、督查和考评。

各市场监管分局(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开展本辖区内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建设和组织实施等;协同各辖区环卫部门,指导农贸市场与环卫公司或具备资质的企业签订各类垃圾收运处置合同,建立农贸市场垃圾收运体系,形成统一有序的规划体系;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2019年4月-5月)。制定昆山市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农贸市场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完成任务部署。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根据职责,以农贸市场作为宣传阵地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完善设施,建立体系(2019年5月-9月)。按照《农贸市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5月份,以配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为重点,各个区镇、办事处辖区内至少设置一个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示范点;6月份,推广样板示范,在全市农贸市场全面铺开;9月份,全市农贸市场基本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铺设,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2019年度建设改造的农贸市场在内部改造完成后,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到位。

(三)明确标准,强制分类(2019年6月-12月)。配合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制度,提升分类实效,使分类成效看得见、感受得到。各分局根据《昆山市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表》(附件2)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逐个考核。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将垃圾分类开展情况纳入市场日常管理考评。

(四)梳理总结,推广运用(2019年11月-12月)。及时总结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好的做法,查找存在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1.深化宣传引导。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落实“限塑令”的有关要求。在农贸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并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和生态文明公益广告或宣传语。对市场经营户、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并建立台账,强化垃圾分类意识,并对消费者垃圾乱投放行为进行规劝引导。

2.落实主体责任。各农贸市场落实市场主办方“第一责任人”制度,设立市场垃圾分类专(兼)管人员;对垃圾分类一线工作者开展教育培训并建立台账,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整体管理水平;落实分拣、收运、管理人员,加强源头分类监督指导和清运处理,做到垃圾分类准确和日产日清;对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建立互动互助、互相监督的机制,协力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3.突出重点环节。根据农贸市场产生垃圾的种类、时段等特点,重点探索易腐垃圾分时收集的有效路径,追求“操作可行、管理提升、各方支持、群众认可”的多重效应。提高农贸市场周边垃圾分类亭的建设水平,畅通垃圾收运渠道,推进有机垃圾回收处置,形成“分散收集、集中处置”的有机垃圾循环利用模式。

4.完善收运体系。垃圾分类是一件关系群众生活的大事,各市场应将其视为重点工作之一,确保垃圾分类收运常态长效化。各市场根据自身易腐垃圾产生量,配置足量的分类垃圾桶,合理、规范放置分类垃圾桶并做好维护工作,做到放置规范、标识清晰、干净整洁。同时,垃圾清运应交由环卫部门或专业公司负责,并应签订各类垃圾收运合同(协议),做到清运及时,确保分类垃圾妥善处理。

5.加强监督考核。把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列入2019年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和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结合2018—2020年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新建和新改造的农贸市场将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建设改造验收考核体系。对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开展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引导市场主办方加强对场内经营者垃圾分类的有效考核,逐步形成良好的经营习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
昆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