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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昆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关于《昆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时间: 2020-09-16 10:54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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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昆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高效使用,根据《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苏工信产业〔201949)等文件精神,结合昆山实际,综合各方意见、建议,特制定《昆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要求

近年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69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5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5号)、《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苏工信产业〔201949)等文件,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二)契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实际需求

1、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公共充电桩1254个,主要分布在高新区、开发区、周市镇和巴城镇,其他区镇分布较少,而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4430辆(截至8月底),新能源汽车的数量多于公共充电设施的数量,按照目前充电设施的建设速度将无法满足今后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此外,由于电容量、停车位资源等问题,老小区新建充电设施难度较大,充电困难问题凸显。新建小区虽按照停车位的10%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但后期维保堪忧,常出现充电设施无法使用的情况。总体来看,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存在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利用率不高等问题。

2、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不到位。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存在建设使用情况掌握不足,自(专)用充电设施的安装使用缺乏标准要求,是否指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安装难以把握,在后期维保使用上容易出现安全隐患,油车占位现象普遍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管理办法》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18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简要阐述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充电设施的分类和定义、建设原则,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的定义以及本办法适用的范围。

第二章“建设管理”,主要对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安装流程、施工资质、工程验收以及相关单位在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配合工作等方面明确了相关要求。

第三章“运营管理”,提出了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的资质、权利、责任等要求,明确充电设施安全使用和运营服务的责任主体、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各相关单位、用户在充电设施运营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等责任。

第四章“监督管理”,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区镇应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所在辖区内充电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充电数据采集与监测相关要求。

第五章“附则”,说明办法解释权归属和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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