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简化企业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昆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昆山市深入推进“昆如意”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该豁免项目清单。
本豁免项目清单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为: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新建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建设项目、说明。
(一)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的改造整治项目;老旧小区更新项目;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用途的更新项目;道路、桥梁维护、整修和加固工程;堤岸维修加固工程。
(二)新建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抢险救灾建筑;公益性节庆活动、集会等或者大型场馆内部需要的临时性建构筑物;施工期间的临时出入口;经规划方案批准的围墙;不涉及市政道路的管线工程。
(三)规划核实建设项目。包括:工业及划拨类项目确因现场地形、交通组织、施工等合理要求,进行的微调;因施工图深化强制性条件(如消防、通风等)要求,进行的微调;建筑内部隔墙合理微调的;其余经部门会审后可豁免事宜。
(四)说明。豁免项目应符合政策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变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侵害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道路、桥梁、管线等线性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竣工测量,并将资料报送市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