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昆山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推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法规条例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我市城市管理“十四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环境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期、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的关键期、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关键期、形成高水平城市治理“昆山样板”的关键期。
(三)发展挑战
城市精细化、常态化、智能化机制仍须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组织协调统筹力度不够,执法主体与部门联动不到位;城市管理领域基础设施尤其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设施建设推进工作形势紧迫;市镇两级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社会参与机制不完善,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意识有待提升等。
二、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共建共治、坚持区域协同。
(二)总体目标
本规划的实施范围为昆山市行政辖区,规划实施期为2021年至2025年。围绕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综合考虑昆山市发展趋势和自身发展条件,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市治理机制,初步形成与昆山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系,推动昆山城市管理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格局,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高效、专业、精细、智慧”城市治理共同体,全力打造高水平城市治理“昆山样板”。
(三)主要指标目标
指标名称 |
2020年实现值 |
2025年预期值 |
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覆盖率(%) |
4 |
100 |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19.9 |
>35 |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74.3 |
>82 |
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44.8 |
90 |
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
88.2 |
100 |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90 |
>95 |
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率(%) |
57 |
80 |
城市街巷管理全要素精细化达标率(%) |
45 |
85 |
数字城管案件按期完成处置率(%) |
98.88 |
99 |
三、发展举措
(一)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韧性城市体系建设。
(二)打造专业城市管理队伍
加强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队伍建设制度体系、规范城管队伍人才培训体系、完善城管队伍绩效管理体系。
(三)提升城市管理精细水平
构建更加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形成全市域一体化垃圾收运处格局、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打造更加整洁靓丽的“最美窗口”、构建更加有序的停车管理体系。
(四)科技支撑智慧城市管理
加强智慧城管顶层设计、融入城市综合指挥体系、推动市容环卫管理智能化、推动停车管理智慧化。
(五)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
推进平台共建、推行事务共治、推动资源共享。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加强资金保障、加强技术保障、加强规划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