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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10-27
关于《昆山市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的解读

关于《昆山市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的解读

时间: 2022-10-27 14:58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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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山市2022年社区卫生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初任务要求,掌握辖区内常住居民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及时为没有健康档案的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录入信息系统,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健康档案合格率100%,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50%,健康档案公开率58%。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所有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重点倾向于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

二居民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四个主要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

三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方式包括接受检查、入户调查、疾病筛查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建立,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同时告之服务对象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四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主要是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复诊时,接诊医生应在信息平台上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其中已纳入管理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应同时开展规范的随访管理。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服务结束后根据表单内容及时更新其电子健康档案。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已由其他镇区采集录入,应及时协调进行档案迁移以方便管理。

五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市疾控中心负责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效果评估等工作。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维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辖区项目的实施、上报等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负责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宣传与动员,提高居民的知晓率,保证所建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年内完成已建健康档案的梳理工作,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健康档案及时修订完善,及时清理僵尸档案,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的动态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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