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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其他
昆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11-15
《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 2022-11-18 16:48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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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缴费办理

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8号)文件规定,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为学籍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

二、申报缴费期限

年度申报缴费期为2022年10月至12月,各校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校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年度申报缴费工作。

三、申报缴费标准

根据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昆医保〔2022〕51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学生儿童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700元。根据苏州府规字〔2017〕6号、苏医保待医〔2020〕3号文件规定,以下学生儿童按规定参保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本市户籍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临救大病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延长救助人员等。

四、注意事项

凡在年度申报期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学生儿童,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年度(2023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待遇。2023年度申报缴费期外,在结算年度内申请参加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当月底前按全年标准缴费后,从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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