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的解读
现就《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昆政规〔2023〕3号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充分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
二、主要内容
1. 政策性落户按照《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3〕3号)要求办理。具体内容在《规定》中不再表述。
2. 根据上级户改文件精神,取消积分落户政策。
3. 明确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为条件的落户实施方案,由市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昆山实际制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