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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czj/2025-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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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财政局
2025-10-24
《关于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昆政规〔2025〕7号
有效

《关于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 2025-10-24 16:5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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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决策部署,立足地方经济发展结构特点、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发展方向等方面,借鉴吸收上级政府各类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产业补助政策,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对生物医药与消费医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九大产业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二、制定过程

市财政局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起草了《政策意见》,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求,经履行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规定程序并修改完善后,最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具体内容

《政策意见》围绕支持生物医药与消费医疗产业发展、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动AI产业发展、推动软件产业发展、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支持汽车芯片产业发展、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支持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提出九条配套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生物医药与消费医疗产业发展,围绕支持新药研发试验、推动医疗器械研发、强化医美产业发展、培育大健康产业、鼓励美妆源头创新五个方面,给予企业相应奖励。

(二)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流片验证,包括流片费等按比例予以奖励。

(三)推动AI产业发展,对国家级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对省级、苏州市级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的服务提供商,予以奖励;鼓励企业投资省级、苏州市级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建设。

(四)推动软件产业发展,对苏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头雁”企业给予奖励。对入选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的首版次软件,给予奖励。对省级及以上信创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和领先实践项目的服务提供商,给予奖励。

(五)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对符合条件的对外运营充电设施消费者的充电费用,给予补贴。

(六)支持汽车芯片产业发展,对通过企业产线或产品汽车芯片车规级认证的企业,按照年度实际认证费用的比例给予补贴。

(七)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给予机器人重大攻关项目扶持,每年设立具身智能机器人重大攻关项目,按照项目研发总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助。

(八)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企业,在上年度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后,分阶段给予一次性奖励。

(九)支持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新建或既有建筑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获得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按照建筑面积予以奖励。鼓励新建或既有建筑项目申报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及零碳区域系列标识,并按照面积予以奖励。

下一步,我市各部门将抓好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着力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发展未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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