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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其他
昆山市司法局
2023-04-06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

时间: 2023-04-06 08:59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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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在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二、清单内容

建立以“综合清单+专业清单”为纲,以“法治理论+法律法规”为要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体系。

(一)综合清单

1.法治理论类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报告、《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四卷中相关篇目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精神列入清单目录,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法治理论。

2.基础性法律法规类

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摆在领导干部学法的首要位置;聚焦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认真学习民法典;加强学习刑法、公务员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领导干部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其运用法律法规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3.党内法规类

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相协调,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党规党纪意识,切实增强其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

4.中心工作类

深入学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深入学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深入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

(二)专业清单

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综合清单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专业清单。专业清单应为与本单位本部门业务职能密切相关,助力领导干部在分管领域内依法正确履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党内法规内容。领导干部要坚持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三、清单的制定及运用

(一)清单的制定

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综合清单由市法宣办制定,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专业清单由本单位本部门内部结合职能自行制定。清单每年调整一次,于当年第一季度前完成调整。市法宣办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梳理调整本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综合清单;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实际需求梳理调整本单位本部门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专业清单,并报市法宣办。综合清单由市法宣办以发文形式予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专业清单由本单位本部门内部进行调整,不再发文明确。

(二)清单的运用

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是全市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重要参考。市法宣办根据综合清单编制“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口袋书’”,梳理重点法条及重要内容,并制作成电子书,在“尚法昆山”微信公众号子栏目中进行共享,便于全市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编制“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题库”,用于年度全市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掌握全市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在本单位本部门组织开展的中心组学法、会议学法、日常学法中应以清单所列内容为主要依据;鼓励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清单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旁听庭审、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学法活动;鼓励各单位利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德法文化实践基地等阵地和载体,结合清单内容,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将清单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依据,纳入领导干部年度40学时的学法任务之中。要坚持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相结合,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考试学法和日常学法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学以致用,推动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法宣办将联合纪检、组织等部门加强对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定期督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学法记录、学法台账资料,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和部门,综合用好“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等加强提醒、督办。

(三)强化结果运用。市法宣办每年组织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情况将作为本单位本部门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干部参与法律知识考试的成绩将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重要依据上报组织部门。在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工作中,领导干部应将全年学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一项主要内容进行汇报。

昆山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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