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市民活动中心及周边区域更新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采取公开协商的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报名的资格要求:根据(昆住建〔2020〕395号)文件规定,本次报名的评估机构,须为已公布的2021年度昆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营业执照;(二)资质证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拟指派估价师(附注册证、上岗证)、评估员(附上岗证)名单;(六)评估机构报名单、机构简介(见附件)。
三、其他:(一)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评估作业;(二)评估服务费标准:住宅按每户6000元结算;商业、办公、企业30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户8000元结算,单户3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平方米,增加2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计户的其他建筑按每份报告5000元结算。
四、报名日期:2021年4月1、2日。
五、报名地点:亭林路西侧北京建工院内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
六、报名联系电话:55107283;13862619295。
特此公告。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