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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zfhcxjsj/2021-00049
其他通告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4-12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时间: 2021-04-12 14:0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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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申张线青阳港航道整治工程(朝阳路桥改造部分)一标段房屋征收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申张线青阳港航道整治工程(朝阳路桥改造部分)一标段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至青阳路、南至朝阳路、西至青阳港、北至空地,昆山开发区朝阳东路184188号、206号,昆山开发区青阳南路16-24号、26号、28号、32号、3436号、40号,昆山开发区青阳路1号商业楼(上述楼号如有出入,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昆山开发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中国工商银行二楼(玉山镇朝阳东路182)

八、征收现场联系方式:1396268012313584915164

九、监督举报电话:57367650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告。

附件:申张线青阳港航道整治工程(朝阳路桥改造部分)一标段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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