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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zfhcxjsj/2021-00061
其他通告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5-31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时间: 2021-05-31 13:53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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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市民活动中心及周边区域更新项目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市民活动中心及周边区域更新项目。

二、征收范围:亭林路33#-2394188909294104(含9698100102号)、106120136146148158164号市民活动中心(上述门牌均为公安编号,具体以房屋征收范围图确定的范围为准,俞楚白故居除外)。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1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山市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亭林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侧苏州轨道交通S1线工程项目部大院内(原社区医疗服务站)。

八、征收现场联系方式:55107283

九、监督举报电话:57363921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告。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1525



附件:1.市民活动中心及周边区域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市民活动中心及周边区域更新项目征收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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