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据苏州市住建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非市政类)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整改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1〕44号),经动态核查和限期整改,昆山市嘉福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条件。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我局现决定,撤回昆山市嘉福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该证书自发文之日起作废。
附件:苏州市2021年第一季度资质(非市政类)动态核查整改期届满未达到资质标准的5家企业名单(昆山市级许可)
(此件公开发布)
昆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