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纪〔2020〕3号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打下了坚实基础。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两大任务,任务非常艰巨,需要统筹兼顾、不可偏废。一方面,疫情防控仍是当前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不放松,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抓紧抓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尤其要高度关注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精准有序、坚决有力地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持续巩固向稳向好的防控态势。另一方面,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复工复产是当务之急。各板块要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项既定目标任务。要按照《关于精准落实分级分类防控有力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分级分类复工复产制度,加强企业员工分类管理,综合运用身份查验、轨迹核查、健康监测、“苏城码”比对等措施,保障满足复工条件的员工尽快返岗。要建立和完善市域范围内的协同统筹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村)管控措施,加大用工保障力度,加快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复苏。
一、听取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交办工作安排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交办工作安排的汇报,请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人大代表建议,是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面。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是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是市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和政治责任。认真办理好建议提案,不仅是政府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直接体现,更是改进政府各项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配强工作队伍,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各部门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办好建议提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各主办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负责,切实把主办牵头的责任承担起来,坚决避免办理过程中出现畏难情绪和应付态度。各协办单位也要高度重视,坚持协办单位 “主办态度” ,积极主动配合办理。各分管市领导、部门主要领导要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建议提案真正落实到位。
(四)要进一步提升办理成效。将人大一号议案、政协一号提案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推进,请魏杰副市长、周继春副主任分别牵头,针对两个 “一号” 的办理,专题研究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对其他建议提案,市政府办要抓好问题协调和工作推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要会同人大、政协有关专委,调查了解原因,落实改进措施。
(五)要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根据当前全市工作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办理时限,推迟至6月底前完成。市政府办要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不断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优化绩效考核办法,既要督查办理进度,也要督查办理质量和办理效果,督查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做到对建议提案办理的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督办。对一些重点建议提案,要实行市政府领导领办制;对其他建议提案,要做好全面督查跟进和 “回头看” 工作,以督查的持续发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审议《关于支持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原则通过《关于支持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请相关部门修改完善后抓好组织实施。
(二)标准化战略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区域创新发展能力、企业竞争力的最直观体现。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强化行政部门执行力、激发企业社会创新力,不断夯实我市标准化基础。
(三)要注重部门统筹,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充分发挥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对标先进地区做法,提升监管服务能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各板块、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强化服务;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做好资金预算,确保政策奖励保障到位。
(四)要注重培育引导,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以此次支持标准化政策措施出台为契机,加大行政服务培育引导力度,转变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搭建扶持平台,激发企业社会参与制修订标准热情,着眼昆山优势产业,参与制定一批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标准。
(五)要注重监管执法,加强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结合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企业维权与法律保护相结合、日常监管与打击违法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相结合的标准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审议《昆山市科技创新技术经纪服务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一)原则通过《昆山市科技创新技术经纪服务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二)加强技术经纪人的培育和支持,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重要意义。要抓好政策宣传,进一步明确技术经纪人含义,制定技术经纪人名录,调动社会力量协同参与,营造千军万马、万马奔腾的创新氛围。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培育技术转移服务市场,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吸引社会资本、专家学者共同参与。要鼓励和支持技术经纪人来昆开展企业调研、需求摸排,实施技术诊断,推动和促成校企合作和技术交易。
(三)要抓好政策跟踪,推动创新举措有效落地。不同于其他针对企业的产业扶持政策,这项政策主要针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国内其他地区可供借鉴的经验较少,在政策落实过程中,要对照现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稳步推进,适时调整,确保取得实效。
(四)要抓好政策研究,提高科技创新协同效应。相关部门要结合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探索从体制机制方面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建立相应的配套扶持体系,调动全社会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四. 审议《关于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一)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人才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摇篮,是项目招引的具体承载者。要强化政策导向,围绕四大高端产业,引进培育知名科技企业孵化器,针对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围绕科创产业布局,提升 “一廊一园一港” 科创载体承载功能,支持龙头企业利用现有空间建设专业孵化器。各板块要着力推进错位发展,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引进种子型企业、初创型企业并抓好落地生根;各镇要根据产业定位,着重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推动企业快速成长。要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招商功能和企业培育功能,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相结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要推动政策落地。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提高政策知晓率,实时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形成政策落实闭环。同时,要用好惠企暖企政策及科创产业用地(Ma)管理办法,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发挥最大效益。
(四)要做好绩效评价。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投入产出,对政策执行过程中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管理和绩效评价,重点考察政策、资金对孵化器和企业培育的作用和成效,发挥好政策性财政资金 “四两拨千斤” 的作用,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
五、听取关于拟公布昆山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二批控制保护建筑的情况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拟公布昆山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二批控制保护建筑的情况汇报。
(二)要加强基础工作,落实保护责任。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要会同相关区镇立即启动市保单位和控保建筑的管理基础工作,依法及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进一步加强日常保护管理,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三)要加强科学保护,确保文物安全。统筹安排周边区域空间功能和用地安排,涉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工程,依法履行报建审批手续。加强文物安全隐患风险的排查整治,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定期对账销号。开展风险评估,组织分级管控,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性工程和干预措施,不断提高文物保护水平。
(四)要加强合理利用,传播文物价值。与周边城市建设品质提升、乡村特色保留结合起来,鼓励有效利用,做到 “以用促保” 。各区镇和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力度, 宣扬文物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意识和自觉,为文物保护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审议《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一)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二)营商环境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出台《通知》既是对财政部相关要求的落实,也是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近期,围绕打造 “昆如意” 营商服务品牌,我们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28条新举措,其中包括多项国内领先甚至全国首创的措施,比如政府采购领域取消投标保证金、取消原件核查等,这些举措将更好地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要加快破解政府采购中的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要逐步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打造公正透明的 “阳光采购” ,营造稳定公平的发展环境。
(四)要切实提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要求。各板块、各部门要持续深化 “放管服” 改革,强化采购主体责任,压缩审批环节,优化管理流程,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财政部门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和建立本地产品和设备优先采购机制,积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出席:周旭东 徐敏中 岳晓楠 魏 杰 李 文 宋德强 李 晖 陆陈军 张 峰 张建成 周继春 赵坤元 沈立新 梁小勇
列席:丁成明 夏小明 钱景霞 陆圣奇 宋修福 席庆宏
郜 剑 洪椿裕 许 旻 高喜冬 朱 明 周元鹏
市人大人代联工委宣红,市政协提案委徐红生,市纪
委监委陆峰,组织部(科创办)陈青林,宣传部(文
明办)朱建忠,统战部(民宗局)郭江,政法委(联
动中心)沈强,编办金琪,台办吴韬,融媒体中心顾
彩芳,发改委万继民,教育局龚建中,科技局赵姝,
工业和信息化局罗敏,公安局沈桃林,司法局陈磊,
财政局王剑明,人社局何智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陶
青,住建局顾建良、潘志勇,城管局陈强,交通局单
俊炜,水务局徐彬,商务局秦微晰,文体广电和旅游
局苏培兰,卫生健康委员会冯全林,退役军人事务局
许征,应急管理局朱维元,行政审批局吴忠,市场监
管局应忠伟,医疗保障局何翠英,转型办陆伟,供销
总社费文隽,科创发展服务中心高豫立,“331”工作专
班李青,总工会顾莹,团市委邢琳,妇联周红芳,工
商联王晓东,生态环境局郁志华,税务局郏祥弟,供
电公司卜凡荣,住房公积金中心吴建明,消防大队李
金成,城投集团胡刚,交发集团盛卫东,水务集团何
岩,工研院浦景松,昆山开发区邹文元,昆山高新区
沈跃新、孙剑波,花桥经济开发区王建芬,旅游度假
区董建国,张浦镇顾向民,周市镇吴卓慧,陆家镇吴
洁,巴城镇王晔,千灯镇陆剑峰,淀山湖镇朱叶华,
周庄镇邱平,锦溪镇李猛,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张玉
静,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芦枫,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
金洪涛,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傅惠民。
记录:李润千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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