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纪〔2020〕20号
2020年7月25日上午,市长周旭东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听取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昆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我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昆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昆山市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综合奖补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传达学习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听取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食品安全重大责任。各板块、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江苏省和苏州市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食品安全领域的重大风险和隐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市食安委要组织学习贯彻《苏州市委市政府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统筹谋划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各板块、各部门要将两份文件作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4410” 工程具体安排,推动形成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 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四)要狠抓工作落实,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各板块、各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细化各阶段工作措施,确保有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坚持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快检体系、“昆味到” 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等实事工程,探索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 “昆山模式” 和 “昆山经验” ,加快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审议《昆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原则通过《昆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市安委办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要充分认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各板块、各部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 “务必整出成效” 和 “两个不放松” 的总要求,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三)要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准确把握一年 “小灶” 和三年 “大灶” 的关系,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1+27”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 “1+2+10” 专项实施方案,将一年“小灶” 的任务纳入到三年 “大灶” 的体系中整体协同推进,扎实做好专项整治 “后半篇” 文章。结合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全力推进 “蓝盾护航” 百日行动、“小化工” 百日专项整治、“百团进百万企业” 宣讲等活动,全力抓好抓出成效。
(四)要加快补齐安全生产短板弱项。各板块、各部门要聚焦当前各级督导巡查组反馈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反馈问题隐患逐项整改、逐项清零,切实做到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要狠抓 “三个责任” 落实,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协调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跟踪销号,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始终保持 “打非治违” 的高压态势,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做到 “处罚一家、警示一片,规范一家、提升一片” 。
(五)要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板块、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不松劲” 。各板块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亲自主攻难点,牢牢守好安全生产 “责任田” 。各部门要把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底数摸清楚、问题整彻底,注重制度建设,强化能力提升,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 “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审议《关于全面推进我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原则通过《关于全面推进我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要提高政治站位。长江 “十年禁渔” 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各区镇、各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苏州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做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 “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
(三)要迅速采取行动。以《实施方案》为框架,细化退捕推进、社会保障、执法整治、市场监管4个专项实施方案。淀山湖保护区、阳澄湖保护区要严格做到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2021年1月1日之前实现清船、清网、清湖,同时要做好工作预案,制定针对性措施,打击跨区域偷捕行为。要精准排摸已退捕渔船渔民补偿安置情况,对退捕渔船建档立卡。要加强协同联动和 “两法衔接” ,依法严厉打击 “电毒炸” “绝户网” 等非法捕捞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渔获物交易利用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渔具制售行为,集中清理整治 “三无”船舶。要加快推进巴城镇蟹塘整治,强化农贸市场、餐饮、商超等场所的水产品监管,确保水产品市场稳产保供,满足群众对水产品的日常消费需求。
(四)要压紧压实责任。各区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合力攻坚,共同推进禁捕退捕工作。要强化投入保障,用足用好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做好退捕渔民的资金补偿、转产转业和社会保障资金安排,切实抓好兜底保障工作。要及时了解上级政策动向,加强政策解读,强化风险防控,充分研判和防范化解禁捕退捕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牢牢守住社会稳定底线,高质量完成禁捕退捕各项目标任务。
四、审议《昆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原则通过《昆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市行政审批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二)要深刻认识工改的重要意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 “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多、办事难、耗时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降低疫情和国际经济形势不确定性产生的影响同样具有现实意义。
(三)要切实落实工改的各项措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高、任务重,实现 “6524” 的改革目标需要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逐项落实好改革创新举措,包括精简审批环节、调整审批时序、合并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区域评估制度等,同时要落实好全流程审批制度改革的技术支撑和数据平台支撑。
(四)要积极构建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部门多,要充分发挥全市工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按照改革时间要求、目标要求、内容要求和质量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协同机制,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做到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确保部门之间协作紧密、沟通顺畅,形成工作合力。
(五)要大力营造推进工改的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将工改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改推进情况定期督查,对于存在工作推诿、落实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同时,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创新措施和工作成效,进一步打响 “昆如意” 营商服务品牌,擦亮 “昆山服务” 金字招牌,让企业、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五、审议《昆山市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综合奖补实施办法(试行)》
(一)原则通过《昆山市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综合奖补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二)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做到 “四个到位” ,其中第一条就是 “安全投入要到位” 。只有在工艺上、设备上先达到本质安全,才能实现真正的生产安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要落实落细奖补措施。各部门要对照标准,把好项目入口关,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淘汰工艺落后、设施老旧、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要督促企业以技术手段加强全要素管理,减少企业单班作业人数,加快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物联网监控等技术手段,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申报资料存档和信息统计工作。应急管理、工信、财政等部门要做好配套资金的预算、管理和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及时到位、使用合理,充分发挥资金激励作用,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出席:周旭东 徐敏中 岳晓楠 李 文 宋德强 李 晖 张 桥 周继春 张建成 江雪龙 汤土云 梁小勇
列席:丁成明 夏小明 钱景霞 陆圣奇 宋修福 席庆宏
郜 剑 洪椿裕 许 旻 高喜冬 朱 明 蒋 星
周元鹏
市纪委监委陆峰,宣传部(网信办)朱民华,统战部
(民宗局)郭江,政法委郭小虎,编办金琪,台办吴
韬,融媒体中心左宝昌,法院李诗茵,检察院陈珺,
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秦珊珊、王亮,教育局
卿胜,科技局赵姝,工业和信息化局罗敏,公安局沈
桃林,民政局陶桂荣,司法局陈磊,财政局钱许东,
人社局何智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铭,住建局潘志
勇,城管局陈强,交通局单俊炜,水务局徐彬,农业
农村局陈鲁勇,商务局秦微晰,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苏
培兰,卫生健康委员会洪志强,应急管理局朱维元,
行政审批局吴忠,市场监管局应忠伟,医疗保障局王
利国,信访局江涛,供销合作总社费文隽,科创发展
服务中心高豫立,信用办朱明,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许旻,总工会李建英,团市委邢琳,生态环境局郁志
华,海关王红生,供电公司李钧,邮政管理局朱国荣,
气象局朱焱,消防大队毛栋,创控集团杨锋,城投集
团胡刚,交发集团盛卫东,文商旅集团薛仁民,水务
集团何岩,乡村振兴公司顾良,工研院浦景松,昆山
开发区管文乾,昆山高新区孙剑波,花桥经济开发区
浦建宏,旅游度假区董建国,张浦镇顾向民,周市镇
蔡力,陆家镇吴洁,巴城镇李晟,千灯镇陆剑峰,淀
山湖镇彭良,周庄镇陆孜敏,锦溪镇李猛,柏庐城市
管理办事处张玉静,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芦枫,青阳
城市管理办事处金洪涛,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傅惠民。
记录:李润千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0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政纪〔202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