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国家知识产权
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政发〔2014〕40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昆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昆山市人民政府
昆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厦门等18城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3〕158号),昆山被确认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时限自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大力推进城市知识产权管理专业化、政策体系化建设,确保昆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1〕160 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昆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打造“三大名城”、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总目标,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环境,培育知识产权先进文化,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和有效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行业中,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产业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政策体系、文化环境大幅提升和优化,知识产权对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优化作用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能力、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市。
——专利:专利申请数量稳步增长,专利申请质量显著提升,发明专利申请占比33%以上,发明专利年授权量达到80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5件。
——商标:年注册商标1600件,注册商标总量达1.8万件,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分别达到18件和76件,商标国际注册总量达到300件。
——版权: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年作品著作权登记量达到8000件,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200件。
——其他:鼓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保护和开发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引进和培育农业新品种,引导企业重视商业秘密管理。
——知识产权服务:培育和引进一批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介机构,培养满足市场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训具备一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2000人次以上,培养企业高级管理人才200人次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示范城市各项工作。不断充实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继续加强区镇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运用政策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奖励支持企业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在全市形成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明确导向,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知识产权环境氛围。
(二)打造区域知识产权高地。发挥工业技术研究院等载体的辐射效应,支持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以及各科技创新载体、特色产业基地,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并将拥有核心技术、专利技术等作为科技项目引进的重要条件,将知识产权产出能力作为评价创新效益的重要指标,加快高新技术项目的引进和培育,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实施知识产权创新促进工程。完善政策措施,引导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实施,增强企业创造和应用知识产权的积极性。鼓励企业通过购买、许可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建立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平台,畅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主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联系通道。在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培育一批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强、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群,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鼓励企业加快落实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人员、资金、制度等要求,推动知识产权贯标工作。
(四)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内容和功能。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覆盖各区镇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跟踪、检索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在研发、出口、诉讼、技术引进等过程中,深层次运用知识产权,节约研发成本,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利用率。建立产业专利信息平台和企业专利数据库,向社会提供全面、快捷、便利、开放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市场化、增值性知识产权信息开发,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五)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政策引导、市场规范和执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咨询代理、诉讼维权、信息分析、资产评估、转化交易、司法鉴定和相关经纪等服务机构,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优品牌,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形成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群,逐步满足经济发展对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需求。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的能力。
(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政府相关部门间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沟通衔接与案件移送机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在率先实施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知识产权审判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激励自主创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制度,加大法律服务、信息沟通、资金支持等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维权、交流合作等作用。
(七)优化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长效的培训机制,培养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落实人才政策,吸引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来昆发展,多渠道培训企业知识产权实务人才,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培训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知识产权工程师。
(八)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开展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文化氛围。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媒体支持、公众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体系,培育崇尚创新、尊重知识、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继续把知识产权宣传纳入科普、普法等计划之中,形成具有昆山特色的知识产权价值观。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打造以知识产权为主题的特色法治学校,鼓励青少年发明创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全面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注重总结提升,注重统筹推进,不断提高示范城市工作水平。
(二)完善目标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建设目标,明确责任职责。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加大对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考核力度。
(三)增加资源投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机制、知识产权专业资源协调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资源支撑和人才保障。
昆政发〔2014〕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