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公〔2016〕1号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令)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辖区内沪宁城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 沪宁城际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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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城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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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城际铁路K32+054-K62+966(30912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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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别 |
起止里程 |
自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距离(米)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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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左侧 |
线路右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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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行线 |
K32+054-K62+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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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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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线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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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下行线 |
K32+054-K62+96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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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行线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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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令)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昆山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