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发〔2018〕27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总部经济发展水平,充分发挥重点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企业申报、区镇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决定认定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纬创资通(昆山)有限公司、统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昆山元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台玻长江玻璃有限公司、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依利安达电子(昆山)有限公司、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荣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昆山市总部企业。
昆山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