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批,原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70022)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苏州市昆山市北后街的苏州臧书阿蔡羊肉店食客噪音和油烟扰民,污水排到雨水管道。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十三批交办,由昆山市委、市政府承办,6月18日收到,6月22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苏州市昆山市北后街的苏州臧(应为“藏”)书阿蔡羊肉店食客噪音和油烟扰民,污水排到雨水管道。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市民反映的北后街苏州藏书阿蔡羊肉店(昆山市玉山镇藏书阿蔡羊肉店),位于玉山镇里厍二村37号楼北店面,经营餐饮服务。制作羊肉的经营者为蔡晓红。目前羊肉经营者对店面进行了时长约4个月的短期租赁,租赁给一位名叫张苗惠的经营者经营龙虾餐饮。店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店内共有一个灶台两个灶头,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并可正常使用。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18日下午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会同市城管局亭林中队、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市水利局、市燃气办、里厍社区对该区域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时未营业,未使用灶台和油烟净化装置。城管亭林中队当场对该店负责人张苗惠进行宣传教育,张苗惠承诺不再营业。6月18日晚,城管亭林中队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未发现经营行为。未见明显油烟污染环境情况。
2018年6月18日,市水利局责任部门现场按照水利水务部门职能范围进行了调查。经核查,该店餐厨废水排放至西侧小区(里厍二村)内污水管网。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六、存在问题
苏州藏书阿蔡羊肉店目前未开展经营行为,已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可正常使用。现场未见油烟污染情况。
店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情况下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餐厨废水未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七、处理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9日下午,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对苏州藏书阿蔡羊肉店负责人蔡晓红、龙虾餐饮店张苗惠进行约谈,张苗惠意识到扰民问题的严重性,承诺停止营业。
6月18日市水利局向该餐馆经营者发放《责令限期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昆水改〔2018〕32号),要求立即停止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设置隔油池等相关预处理设施,并向相关排水部门申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水务集团已于6月19日对该区域污水管网进行清理疏通。
2018年6月19日晚,市城管亭林中队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未发现经营行为。
八、问题解决情况
目前已基本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2018年6月23日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里厍社区与周边群众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