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原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00046)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苏州昆山市周市镇昆太路宋家港加油站旁边的染化三厂老厂,生产甲红霉素、土霉素的废水通过暗管直排苏州河,废气扰民。
二、交办信访件
该交办件属于中央督察“回头看”工作第六批交办,受理编号为D320000201806100046,由昆山市委、市政府承办,6月10日收到,6月15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苏州昆山市周市镇昆太路宋家港加油站旁边的染化三厂老厂,生产甲红霉素、土霉素的废水通过暗管直排苏州河,废气扰民。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昆山华苏原料药有限公司处所位置为原染化三厂地块,后经重组、变革,多次更名后为昆山华苏原料药有限公司。昆山华苏原料药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昆太路,主要产品为强力霉素。该公司1998年通过环保审批并于同年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生产车间配套有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建有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工艺为:水解-调节-一次生化处理-二次生化处理-排放,排放量约为60吨/天,尾水排放至南侧太仓塘。该公司南侧依次为厂外空地-昆太路-太仓塘。
五、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暗管事宜:2018年6月12、13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昆山华苏原料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界南侧距离太仓塘约140米左右(投诉中所称的苏州河为长江支流黄浦江支流吴淞江上海段俗称),厂界东侧、西侧及北侧附近未发现河流。在公安、环保的指导下,周市镇政府组织工人对太仓塘沿岸进行挖掘,挖掘后发现,挖掘点地下埋有五根管道,五根管道自西向东分别为:水泥管1、水泥管2、白色塑料管3、黑色软管4及黑色软管5。其中,水泥管1内积存有大量黑色污泥并有少量水流出,经调查附近船家,这根水泥管为若干年前昆太路上废弃雨水管道,现场判断该管道不是企业偷排废水管道;水泥管2为昆山华苏原料药有限公司雨水排放管道;白色塑料管3为昆山华苏原料药有限公司河水回流管道,用途为将太仓塘河水回流至该公司南侧池塘内;黑色软管4在开挖过程中并无水流出,现场判断为废弃管道;黑色软管5为昆山华苏原料药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排放管道(经过环保审批)。6月14日上午,联合检查组组织水下作业人员对开挖路段南侧的太仓塘水域内进行摸排,未发现有新的排污管道口。鉴于附近区域有国防电缆、移动光缆等敏感因素,无法再继续开挖。
2018年6月12、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昆山华苏原料药有限公司设施排放口、雨水井、太仓塘河水等处水样进行采集,并对相关特征因子(如甲醇、乙醇、氟化物等)进行检测。同时,我们还请了水平衡专家对于企业的用水量、排水量进行全面核查,专家初步意见该企业用水排水在合理范围内。
针对废气扰民事宜:2018年6月12日,我局会同专家开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上游原料缺货和焚烧炉整改于6月初停产至今,企业存在危废焚烧炉无在线监控装置等问题(已于5月11日检查中发现并已立案),部分工段存在废气不能完全收集的问题等(因企业停产状态,不符合立案条件),已开具行政警示单要求企业整改。
六、存在问题
1、生产废气收集不到位,有无组织点位。2、废水收集管路不规范,无流向标识。3、固废堆场场所不规范。4、危废焚烧炉无在线监控装置。
七、处理整改情况
1、对黑水水泥管1及黑色软管4进行封堵。
2、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符合立案处罚的条件立案调查,不符合立案处罚条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八、问题解决情况
落实整改中。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2018年6月16日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依据调查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