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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90052/2020-0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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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2-18
昆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2-18 16:4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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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昆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ks.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邮编:215300;电话:0512-5700920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昆山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江苏省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昆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社会公众关注,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大力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

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及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主要为各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各区镇、部门明确由办公室承担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人员,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良性运行。

2. 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热点事项等相关信息发布的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3. 切实加强教育培训。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切实做好任务部署、调整相关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工作,确保新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4. 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完善调整,以重点公开领域政府信息为主,各区镇部门信息为辅,确保文件类政府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单位公示栏、纸质宣传资料、新闻发布会等广泛发布业务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及各类行政管理中掌握的政府信息。

5.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2019年5月15日,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及时组织相关区镇、部门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申请接收渠道和申请材料的要求,细化办理说明,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渠道畅通。2019年,我市各区镇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23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2019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6. 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制度,做到政策解读与文件一并起草、一并报批、一并发布,力求全面准确地解读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主要特色、实施办法、办事指引等。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沟通交流作用,指派专人负责处理人民来信,针对不同领域的问题转由相关部门在期限内回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19年,我市共办理市长信箱2821件。

7. 切实强化监督保障。及时制定昆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监督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体系,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4

31

39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151

9826

3721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87639

-48066

6609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82

213

50805

行政强制

274

157

22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05

-164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79

378025.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0

13

2

1

6

1

3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9

5

2

 

2

 

1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6

1

 

 

 

1

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5

6

 

1

3

 

9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1

 

 

 

 

 

1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1

 

8

2.重复申请

4

1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1

 

 

 

 

 

21

(七)总计

301

13

2

1

6

1

3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0

3

1

1

15

1

0

0

2

3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201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等问题。2020年,我市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结合我市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全力配合做好苏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快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昆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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