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统一部署要求,为做好今年全市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清明祭扫人员安全和祭扫现场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做好清明祭扫服务的部署要求,按照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抓紧抓实抓细清明祭扫期间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全市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工作措施
今年清明祭扫工作从3月8日起至4月18日结束。各区镇依据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属地祭扫风俗、往年祭扫保障工作矛盾问题等实际情况,突出落实“一引导”“七加强”和“三类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保障工作。
(一)落实好“一引导”。引导群众错峰祭扫、无烟祭扫、文明祭扫。实行提前预约、分时限流、有序进行的现场祭扫。引导群众网上祭扫。依托“苏城数字殡葬”平台,提供网上祭扫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规范开展代客祭扫服务。
(二)落实好“七加强”。加强个人防护。祭扫人员进入祭扫现场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加强预约限流。祭扫人员须提供购墓凭证或预约凭证(短信、二维码等信息)进入祭扫现场。各公墓、骨灰堂(塔陵)以满足群众现场祭扫需求为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预约数量上限,原则上控制在2019年同期接待量正常值、高峰值以内,由各区镇审核把关。通过“苏城数字殡葬”平台,现场祭扫实行限量预约、约满为止。加强时段管控。分批分时段安排祭扫人员有序进入现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加强时长管控。加大巡查力度,现场提醒祭扫人员避免扎堆聚集,祭扫完毕及时返程,尽可能减少逗留时间。加强周边管控。及时劝离现场周边逗留的祭扫人员、私自经营的商贩等,确保道路顺畅,人员进出便利。加强交通管控。鼓励公交出行,有条件的区镇可以重启扫墓专线班车。在火车站、高速路收费站、祭扫现场入口等处及时疏导祭扫人员,规范私家车辆在祭扫现场周边行驶路线和停放区域。加强安全管控。落实值班巡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措施,墓区全面实行无烟祭扫,严禁火种带入,开通多条安全通道,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分流。
(三)落实好“三类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对于到农村公益性公墓祭扫的当地居民,可由所属区镇统一组织,以村、社区为单位分日期分时段轮流祭扫;对于办丧人员,落实预约落葬,并提示引导尽量减少送葬人数;对于使用手机网上预约有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开通“96444”电话预约服务。
三、保障要求
(一)属地为主,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民政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指导、督查各区镇服务管理落实工作。各区镇参照成立相应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属地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人力配备、物资保障和工作督查。各区镇要会同相关部门督导属地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工作场地、管理人员、保障物资、管理措施“四到位”,并组织充足的城管、保安、志愿者等力量,在公墓道路出入口维护秩序,做好解释、劝导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指导各区镇落实相关要求,督促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消防、人员疏散等演练,配强管理力量,备足保障物资;鼓励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网络祭扫和代客祭扫服务。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要指导做好移风易俗等宣传工作,及时关注舆情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疏导,防止负面舆论炒作。市公安局要会各区镇提前做好祭扫群众出行路线引导和墓区周边交通管控方案,维护公墓(骨灰堂)及周边的交通、安全正常秩序,依法对清明期间违反祭扫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市城市管理局要配合区镇做好对祭扫人员的解释、疏导工作,协助维护周边秩序。市交通运输局要在各高速路口设置提示标志,发放宣传材料,配合公安部门疏导祭扫车辆。市文体广旅局要加强对相关酒店、备案民宿等单位的指导,及时发现处置与清明祭扫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为群众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市卫健委要协调相关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救护保障。市应急管理局要指导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应急预案,协助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市市场监管局要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丧葬用品和价格违法行为,加强清明祭扫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消防管理规定,合理调度消防车辆等设备,积极开展相关应急演练,在清明祭扫期间配合各区镇加强墓区及周边的值守。各区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清明祭扫工作预案和工作制度,加强祭扫现场管理,做好安全祭扫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融媒体中心要加强清明祭扫工作政策宣传,引导市民主动配合,遵守祭扫相关要求。各区镇要积极拓展宣传途径,倡导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组织建立志愿者宣传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村(社区)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张贴公告、LED电子屏、宣传栏、走访入户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答工作,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形式,及时将祭扫相关要求告知逝者家属。
(四)完善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各区镇、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清明祭扫工作各个环节,健全交通疏导、人员疏散、消防安全、紧急救护、突发事件处置等应急预案。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联动,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和相应工作装备,提升祭扫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工作安排,市民政局及各区镇、相关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值班值守,3月8日至4月18日每天15:00前汇总上报《2023年清明祭扫情况日报表》(由市民政局统一发放),各区镇于4月7日前报送本区域清明祭扫工作阶段性总结(昆山市民政局值班电话:0512-57518147、55186511)。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