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6日我区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57559963,0512-57568422。
邮箱:gxqahjhpk@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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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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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昆山高新区明星路新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高环建〔2026〕73号 |
2026-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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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乐美包装(昆山)有限公司纸基包装材料测试研发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高环建〔2026〕74号 |
2026-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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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苏州桦汉科技有限公司充电桩及PCBA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高环建〔2026〕75号 |
2026-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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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昆山鑫泰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家居产品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高环建〔2026〕76号 |
2026-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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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昆山永欣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加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高环建〔2026〕77号 |
2026-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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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昆高环建〔2026〕78号 |
2026-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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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于玉山历史文化片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高环建〔2026〕79号 |
2026-10-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