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32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1 |
昆千房字第1804804号、昆集用(98)字第118-23-016号 |
张海元、唐引宝 |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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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灯镇长泾村一组 |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