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昆山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根据《苏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苏科规〔2024〕1号)要求,结合昆山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为5章25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目的依据、建设原则与职责分工,负责专家库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由资源配置与管理科牵头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开展专家库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市科技项目评审咨询专家原则上须从专家库选取。
第二章:专家库建设、管理和维护。设定入库专家基本条件、专业条件、入库方式、入库材料及出库条件。明确入库专家包括技术专家、产业专家、投资专家、财务(审计)专家、管理专家。专家入库方式包括主动邀请、公开征集和共建共享三种。
第三章:专家选取与使用。坚持轮换、随机、同行评议、回避四条原则;采用推荐选取和自动抽取两种方式。明确专家参与活动时的权利与义务、对专家参与评审咨询活动的评价登记、咨询费发放。
第四章:监督管理。保障专家信息安全;追究工作人员违规责任;压实单位审核主体责任;专家造假、失信等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并通报。
第五章:附则。规定施行时间。
三、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