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山市荣誉市民“琼花奖”和昆山之友“并蒂莲奖”评选工作暂行办法》的解读
来源: 昆山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11-13 10:44   访问量:

一、制定目的

为表彰和鼓励对昆山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规范昆山市荣誉市民琼花奖和昆山之友并蒂莲奖授予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昆山市荣誉市民琼花奖和昆山之友并蒂莲奖评选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荣誉市民和昆山之友评选工作分别始于1995年和1998年,多年以来,荣誉市民和昆山之友秉承“开放、融合、创新、卓越”的昆山城市精神,自强不息、艰苦创业,既成就了自身事业,也为昆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走访荣誉市民代表、组织召开荣誉市民座谈会,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在落实优化待遇,同时近年来,省、苏州相继针对荣誉市民的评选工作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为更好的有效衔接上级政策,进一步做好我市荣誉市民和昆山之友评选工作,提升获评者的获得感、尊荣感,激发更多的人士为昆山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贡献,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十四条,分别从荣誉等级变更、适用对象、评选条件、流程、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优化待遇等方面作出了修订完善,与原《暂行办法》相比,具体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荣誉等级变更。将昆山市荣誉市民琼花奖变为最高荣誉,将昆山之友并蒂莲奖变为次高荣誉。

2.适用对象。昆山市荣誉市民适用对象改为在本市工作或交往3年以上的外籍人士;取消昆山之友适用对象评定时间限制。

3.评选条件、流程。荣誉市民琼花奖侧重突出贡献以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曾被评为昆山之友并蒂莲奖的外籍人士。昆山之友并蒂莲奖侧重较大贡献以及取得的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明确流程由推荐、初审、审核和授予称号组成。

4.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随着昆山市机构改革的推进,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名称和职能有所调整,此次修订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出相应调整,并增加科创办、宣传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型办、工商联5个部门。

5.优化待遇。根据新形势和新变化,在原有待遇基础上做了优化和完善,共涉及子女教育、在昆就医、出行交通、市内游览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增强获评者的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四、实施时间

《暂行办法》自20201112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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