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昆山市群众文化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文体广旅规〔2022〕10号)要求,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自今年4月起组织开展2023年市群众文化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经区镇申报、受理初审、专家评审、集体审议和社会公示,计划资助项目96个,一是文艺精品创作项目40个(含当年重大文艺创作扶持项目6个、上年度获得苏州市级以上荣誉项目34个),二是特色品牌活动项目10个,三是全民艺术普及项目27个,四是优秀文艺团队项目19个,计划资助总额275.1万元。
请单位根据《昆山市群众文化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要求,做好辖内资助项目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1日